劉穎欣大律師
大律師
香港中文大學法學博士
香港城市大學法學學士
2521 2616 (公司)
2845 0260
香港金鐘金鐘道 89 號力寶中心 1座 14樓
成為大律師前,劉穎欣大律師 (Karry Lau) 曾在當值律師服務工作過幾年,在處理、分析和準備刑事案件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
劉大律師的執業範疇廣泛,主力負責刑事和婚姻法案件。
刑事案件方面,劉大律師獨自或協助其他大律師在各級法院處理所有刑事相關工作(包括審判和上訴)。她經常代表控方和辯方出庭。她處理或提供諮詢的案件範疇廣泛,包括道路交通罪行、部門傳票、商標事宜、移民罪行、毒品、暴力罪行、欺詐罪行和白領罪行等。
民事案件方面,她曾參與婚姻、土地糾紛、信託和一般民事訴訟。特別是,她經常被委派處理涉及婚姻糾紛的案件,如離婚和分居、附屬救濟以及與照顧和監護子女有關的附帶問題。
劉大律師曾在裁判法院到終審法院的各級法院出庭,獨自或協助其他大律師處理案件。
她亦曾代表專業客戶 (如香港醫務委員會) 參與監管及紀律調查/研訊。
劉大律師接受事務所所有執業範疇的委聘。
認許年份:
- 大律師(2018)
執業範疇:
- 賄賂/貪污
- 商業罪行
- 商業糾紛
- 部門/工業傳票
- 家事法/私人客戶
- 民事訴訟
- 刑事訴訟
- 僱傭法
- 土地/財產法
- 人身傷害/醫療疏忽
- 遺產管理訴訟
- 監管/證券
- 性罪行
- 交通罪行
學歷及專業資格:
- 香港中文大學法學博士
- 香港城市大學法學學士
刑事上訴
HKSAR v Chan Kam Ching, FACC 10/2021, CACC 230/2019:代表一名被控在新界土地轉易事宜中使用虛假文書的律師就定罪提出上訴。終審法院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定罪(由黃佩琪資深大律師帶領)。
HKSAR v Wang Xiaoshan & others, CACC652/2020: 就定罪提出上訴,代表一名因申請信用證而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的上市公司前董事;(由黃佩琪資深大律師領導)。
香港特別行政區訴 Cho Kwai-chee 及其他人,CACC286/2021:在案件陳述聆訊中為客戶辯護,法庭最終駁回控方申請(由黃佩琪資深大律師領導)
HKSAR v Mak Kwong-yiu & others, CACC239/2021; CAAR 19/2021: 代表一名被控兩項串謀詐騙罪及一項與配售債券有關的詐騙罪的上市公司前財務總監,就其定罪提出上訴;以及在一項串謀詐騙罪的刑期覆核聆訊中為其辯護,要求緩刑(由黃佩琪資深大律師領導)
HKSAR v Leung Wai yuen, CACC 206/2020: 代表被控五項盜竊罪的航空公司前經理,申請不服定罪的許可。(由黃佩琪資深大律師領導)
HKSAR v Wong Shuk Chun, CACC 14/2020, DCCC 600/2018:代表一名被控與房屋福利有關的欺詐罪的公務員。她在上訴法院的保釋候審申請中成功獲得保釋(由黃佩琪資深大律師領導)
HKSAR v Tang pui-yee, HCMA 143/2023: 代表一名被控盜竊罪的執業醫生就定罪提出上訴
HKSAR v Leung Suen-ling, HCMA 323/2021, ESCC 2609/2020:在一起欺詐指控中為客戶辯護。因法官同意控方的案件無法證明無合理疑點而撤銷原判(由陳政龍資深大律師領導)。
刑事審判
HKSAR v Chan Chun-kit, DCCC 706/2022:代表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一案的被告,被告被判無罪釋放(由黃佩琪資深大律師帶領)。
HKSAR v Hui Chi-Fung, DCCC 677/2022:代表一名被控兩項與按揭欺詐有關的欺詐罪的消防處高級消防隊長(由黃佩琪資深大律師帶領)。
HKSAR v Kwok Chin-sing & others, DCCC 123/2021:代表一名被控妨害司法公正的警員(由林芷瑩大侓師帶領)。
HKSAR v Lai Chee-ying & others, DCCC 349/2021:代表一名被控一項欺詐罪的上市公司前行政董事(由黃佩琪資深大律師帶領)。
HKSAR v Leung Yau-shing, DCCC 892/2019:在一宗串謀詐騙案中,代表被告成功推翻其認罪陳述(由黃佩琪資深大律師帶領)。
HKSAR v Mak Kwong-yiu & others, DCCC 657/2019:代表一名被控兩項串謀詐騙罪及一項與配售債券有關的詐騙罪的上市公司前董事/首席財務官(由黃佩琪資深大律師帶領)。
HKSAR v Cho Kwai-chee & others, DCCC 678/2019:代表一名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及一項發表虛假陳述罪的上市公司前董事/財務總監(由黃佩琪資深大律師帶領)。
HKSAR v ET & others, STCC 2958/2023:代表一名國際銀行的行政總裁,他被控與入境有關的罪行,但被判無罪釋放(由黃佩琪資深大律師帶領)
HKSAR v YYH, TMCC 1594/2022:代表被告處理未列艙單貨物的罪行
HKSAR v TKM, TMS 3171/2020; TMS 6455/2020:在准予未按照《建築物條例》
規定的方式建造的建築工程的傳票罪案中代表被告(由黃佩琪資深大律師帶領)。
HKSAR v WYW, WKS 7564/2020:在'SkyCity'建築地盤交付香港法例第59章所規定的虛假證明書或虛假報告的傳票罪案中代表被告人(由黃佩琪資深大律師帶領)。
家庭事務
LH and GH, FCMC 9195/2022:在贍養費訴訟申請和有關全球資產和信託的披露申請中代表妻子。
YLW v LHK, FCMC 6696/2022:在一宗跨境婚姻中代表丈夫抵制妻子提出的訴訟前贍養費申請及妻子提出的附帶申索
CYK and CYL, FCMC 4952/2020:代表丈夫拒絕妻子在訴訟中提出的贍養費申請,以及妻子提出的涉及婚前協議的附帶申索。
LMW and NKC, FCMC 9842/2020:代表妻子申請涉及子女的監護、照料和控制令,並在附帶救濟申索中代表妻子,該附帶救濟申索涉及婚姻財產的初步問題。
CPY v LCF, FCMC 6444/2020:代表丈夫抵制關於離婚的臨時絕對判令申請
HXQ and TKF, FCMC 1796/2018:代表丈夫/父親變更涉及兒童的監護、照顧和控制令
認許年份
大律師(2018)
語言
英語
粵語
普通話
執業範疇
賄賂/貪污
商業罪行
商業糾紛
部門/工業傳票
家事法/私人客戶
民事訴訟
刑事訴訟
僱傭法
土地/財產法
人身傷害/醫療疏忽
遺產管理訴訟
監管/證券
性罪行
交通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