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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我們

關於

「Plowman Chambers 無疑是香港首屈一指的刑事律師事務所。」 


我們的成員多年來一直受委託處理多宗著名且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案件,無論是資深大律師還是大律師,在《法律500強》、Chambers and Partners 和 Doyle’s 中均享有很高的排名。我們的成員在廣泛的執業領域中擁有專業知識,可以根據每個案件的具體性質以個人或以團隊成員身份被委託。


Plowman Chambers 目前共有41名成員,其中包括5名資深大律師。

始於

本大律師事務所於1982年由 Gilbert Rodway QC 成立,並與其他三名創始成員高力勤御用大律師 (Anthony Corrigan QC) 、Ian Payne 和 Valerie Penlington 共同創建,當時被稱為 Gilbert Rodway QC 事務所,位於恒昌大廈。


Gilbert Rodway 精於家事法,但也從事其他多種法律業務,經常承接民事和刑事案件。而高力勤御用大律師 (Anthony Corrigan QC) 則是一位著名且成功的刑事辯護律師。


包樂文大律師 (Gary Plowman) 在1984年6月加入事務所,此前他在香港政府擔任了六年的檢控官。不久後,他在刑事領域聲名鵲起。1993年,包樂文大律師被任命為御用大律師。四年後,當他成為本事務所的負責人時,該事務所更名為 Gary Plowman SC 事務所。該事務所名稱後來簡化為 Plowman Chambers。2019年,鄧樂勤資深大律師 (Peter Duncan SC) 成為本事務所負責人,並於2022年12月由陳政龍資深大律師 (Derek Chan SC) 接任至今。

任命與前成員

除了法律實踐外,事務所的成員還在司法和公共任命方面有著悠久的傳統。我們的兩名現任資深大律師曾擔任副檢控專員,其他成員也經常擔任法定審裁處的主任審裁官或者審裁官。


前事務所成員包括:


上訴法院

倫明副庭長(Michael Lunn VP, 已退休)和麥機智副庭長 (Andrew Macrae VP)。


原訟法庭

陳慶偉法官(Andrew Chan)、楊家雄法官(Keith Yeung,曾是首位被任命為檢控專員的華人)和黎婉姬法官(Anna Lai,曾擔任副檢控專員)。


資深大律師和御用大律師

高力勤御用大律師 (Anthony Corrigan, QC),包樂文御用大律師 (Gary Plowman, QC),麥禮士資深大律師 (Daniel Marash, SC),鄧樂勤資深大律師 (Peter Duncan, SC),栢祖耀資深大律師 (David Pilbrow, SC) 和柏義理資深大律師(Adrian Bell, 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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